根据2011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0
100
会计基础
50
1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50
100
二、请各地在收到省下发成绩数据后,及时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并按规定做好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工作。
http://m.kwkids.com/caikuailei/33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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