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天气预】2011曲靖开展会计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0-02-12  来源:会计从业证  阅读:

2011曲靖开展会计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曲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会〔2007〕22号)和《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在我市辖区内,凡是在2012年注册登记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接受脱产培训和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学习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

三、继续教育学时

会计人员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我市与全省同步,偶数年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每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在注册年内不得少于48小时,并成绩合格。

四、继续教育具体安排

2011年8月1日起至2012年注册登记前,我市将组织网络远程学习,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卡委托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曲靖分校办理,地点在曲靖财校老校区(成教科),联系电话:0874- 3337156。各县(市)区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曲单位,请于今年9月底以前统一到曲靖函授分校办理购卡手续,无工作单位的零星会计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012年注册登记前,到曲靖函授分校办理购卡手续。

本次远程教育学习卡学习的成绩,将作为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的主要依据,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市县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将不予注册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计人员,可以不参加本次组织的远程继续教育学习,但会计人员必须提供相关学习材料报财政部门备案认可。

(一)在注册年内参加当地财政部门举办的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

(二)在注册年内参加当地财政部门举办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基础规范、财务管理、初中高级会计实务等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

(三)上级业务部门,单位系统内组织的会计法律法规知识及会计业务培训,并已报经当地财政部门备案的。

(四)在注册年内参全国、全省会计类考试,并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的人员。

(五)在注册年内参加全国、全省会计类专业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五、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计划、指导及检查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向市财政局报送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曲靖天气预】2011曲靖开展会计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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