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时间】2011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9

时间:2020-03-18  来源:价格鉴证师  阅读:

2011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9

26.危害结果是(  )。

A.任何犯罪的必备要件

B.必备要件

C.过失犯罪的必要要件

D.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答案】C

【解析】刑法中的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法定实际损害或现实的危险状态。属于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是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如果行为没有造成这种结果,就不可能成为犯罪,因此是过失犯罪的必备要件。属于非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的发生及其轻重如何对定罪没有影响,只是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对反映社会危害性程度起一定作用,从而影响着量刑的轻重。

2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然人负完全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  )。

A.已满14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已满16周岁

D.已满18周岁

【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自然人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6周岁,而不是18周岁。18周岁这个时问点与定罪没有关系,只是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28.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  )负刑事责任。

A.制造毒品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走私毒品罪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是一个选择性罪名,但是刑法仅仅将贩卖毒品的刑事责任年龄降为14周岁,而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刑事责任年龄依然是16周岁。

29.甲于14周岁生日那天在大庭广众之下用绳子勒住另一小孩,路人乙看见后不予制止,眼睁睁看着甲将小孩勒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中乙属不纯正不作为犯

B.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C.甲不负刑事责任,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D.乙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行为人负有特定的法律义务。这种特定的法律义务主要有三种:①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③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在本案中,甲用绳子勒人时,过路人乙并无救助义务,因而其行为不能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至于甲,因其在生日当天实施杀人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因而其对杀人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0.某甲是问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公司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

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  )。

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问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是否属于精神病人应以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为准,在犯罪后精神病发作的,对其刑事责任没有影响。对此种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31.甲醉酒驾驶自己的汽车,超速行驶导致2名行人死亡。甲对此结果(  )。

A.应当负刑事责任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A

【解析】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且醉酒并不属于从轻、减轻或者是免除处罚的法定情形。

32.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

A.可以从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3.下列选项属于无认识(预见)的罪过形式的是(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其中,没有预见的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34.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进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  )。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注意在安装防卫装置一类题目中,需要辨别防卫装置安装的地点,若是防卫装置安装于私宅等地点,为正当防卫;若是防卫装置安装于室外空间等可能会对他人造成意外伤害的地点,则不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甲为保护自己的住宅而设置防卫装置,在乙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时对其造成轻伤,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p#副标题#e#

35.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  )。

A.给第三人造成损害

B.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C.实施在侵害行为终止后

D.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答案】D

【解析】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C项属于事后防卫。

36.甲看见仇人乙在跑,便开枪将其击毙。而乙此时其实正在持枪追杀丙,但甲并不知道这一情况。甲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

B.意外事件

C.故意杀人罪

D.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C

【解析】题中尽管甲向乙开枪之时乙某正在持枪追杀丙,表面上看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但是,甲是出于杀人的故意向仇人乙开枪,且甲根本不知道乙当时正持枪追杀丙,因而,甲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偶然防卫,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37.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  )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A.国家安全

B.人身安全

C.财产安全

D.军事安全

【答案】B

【解析】《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亦即属于刑法中的“无过当防卫”之情形。

38.下列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认识正确的是(  )。

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处罚

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问的冲突

C.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事后防卫属于防卫过当的一种形式

【答案】B

【解析】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不可能是直接故意,只可能是间接故意和过失;而事后防卫并不同于防卫过当,两者分别违反了防卫时间与防卫限度的要求。

39.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

A.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B.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C.只能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D.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大于或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答案】C

【解析】紧急避险是以牺牲合法利益来保全另一合法利益,因此,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40.下列不适用紧急避险的情形的有(  )。

A.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B.来自精神病人的危险

C.危险具有现实性

D.来自自然界的危险

【答案】A

【解析】尚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则不符合紧急避险的限制条件;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只是不适用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并非不能采取任何紧急避险行为;来自自然界的危险属于危险的来源形式之一,可以紧急避险;而危险具有现实性是紧急避险的必备条件之一。

41.根据刑法规定,避险过当的,(  )。

A.应当从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B

【解析】《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p#副标题#e#

42.关于犯罪停止形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犯罪停止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

B.间接故意不可能有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形态

C.对过失犯罪而言,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没有既遂未遂的问题

D.在犯罪预备阶段只能出现犯罪预备形态,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

【答案】D

【解析】在犯罪预备阶段,如果行为人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预备行为的,构成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

43.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与中止存在于(  )。

A.所有故意犯罪中

B.所有过失犯罪中

C.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

D.所有间接故意犯罪中

【答案】C

【解析】过失犯罪由于行为人在主观上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只有出现了法定的危害结果时才能构成犯罪,不存在停止形态。间接故意主观上对犯罪结果是放任的态度,也不存在既遂、预备、未遂与中止。

44.《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得逞”是指(  )。

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C.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答案】D

【解析】所谓犯罪没有得逞,是指犯罪分子的行为没有完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即犯罪行为已着手实行,未完成而停止下来。

45.对于未遂犯的处罚,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有(  )。

A.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比既遂犯轻

C.对未遂犯的处罚可以不比既遂犯轻

D.对于未遂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

【答案】D

【解析】《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比既遂犯轻,但是,极个别情况下,对未遂犯的处罚可以不比既遂犯轻。而对于未遂犯,不存在“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规定。

46.甲盗窃一钱包,回家后发现其中有一封被盗人的信件,得知被害人是一个自强不息的人,大为惭愧,于是将盗窃的财物依照信封上的地址原封不动地寄还给被害人。某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不成立犯罪

【答案】C

【解析】题中甲犯罪行为已经结束,不能成立犯罪未遂,其行为属于事后的悔过,可以

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考虑。

47.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

___________;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___________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___________处罚。(  )

A.犯罪中止;免除;减轻

B.犯罪中止;减轻;从轻

C.犯罪未遂;免除;减轻

D.犯罪未遂;减轻;从轻

【答案】A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8.犯罪中止不可能发生在(  )。

A.犯罪的预备阶段

B.犯罪的实行阶段

C.犯罪行为尚未实行完毕的情况下

D.犯罪行为已经实行完毕且结果发生的情况下

【答案】D

【解析】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之中。犯罪行为的实施有一个过程,中止行为必须发生在过程以内,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以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p#副标题#e#

49.甲、乙合谋盗窃国家珍贵文物,二人准备了盗窃用的工具。之后,乙因害怕受到刑罚惩罚而没有与甲一同盗窃,甲单独完成盗窃行为,乙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答案】A

【解析】共同犯罪人中止,不仅需要行为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且需要制止其他共

同犯罪人的行为。因此,乙因害怕受到刑罚惩罚而没有与甲一同盗窃,甲单独完成盗窃

行为,乙虽然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是未能阻止其他共犯的行为,仍然成立犯罪

既遂。

50.下列情形中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的是(  )。

A.二人以上共同故意不作为

B.二人以上共同过失行为

C.同时犯

D.事先未通谋的窝藏行为、包庇行为

【答案】A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即每个共同犯罪人都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认识到还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自己一起在共同实施这种犯罪,并且每个共同犯罪人对他们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的犯罪结果,都是明知并且抱着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态度。因此,二人以上共同过失行为、同时犯、事先未通谋的窝藏行为、包庇行为都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行为可以是共同作为,也可以是共同不作为,还可以是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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