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考试报名条件】2010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辅导(24)

时间:2018-06-25  来源:审计师  阅读:

第四章 财政法、预算法

【主要内容】1、财政法概述2、国有资产管理法3、预算法

【考试要求】

1、财政法概述。了解财政法的涵义、原则、特征和体系

2、国有资产管理法(初级—了解)。掌握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制度

3、预算法。掌握预算法的基本原则、预算管理职权和预算收支范围;掌握预算编制、审批、备案、预算执行和调整;掌握决算的编制和审批(初级—熟悉)

一、财政法概述

(一)财政法涵义与特征

1、涵义: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征

规范政府/国家经济行为的法

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法

内容广泛的规范体系

(二)财政法体系

1、财政基本法;
2、财政收入法;
3、财政支出法;
4、财务会计法;
5、财政监督法

【审计师考试报名条件】2010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辅导(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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