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湖北省郧西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时间:2018-11-17  来源:事业单位  阅读:

2010年湖北省郧西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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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和《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针对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不配套、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2010年我县面向社会(含资教生)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需设岗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学科、岗位数

招聘小学教师90名,其中语文25名;数学15名;英语25名;科学2名;计算机3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幼师10名;特教专业1名。

招聘初中教师40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2名;英语14名;政治2名;历史1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体育2名;计算机2人;音乐1名;美术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3、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体、音、美、幼师、特教等专业可放宽到中师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体、音、美等专业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年龄在30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在本县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

6、参加报考人员(资教生除外)所报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四、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隍街39号)报名登记。报名时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100元。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当地乡镇出示的计生证明和综合治理证明。报名时间:2010年8月3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719-6225778。

(二)考试:

本次招聘学科名额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方能开考,个别紧缺学科(体、音、美、幼师、特教专业)可放宽到1∶2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减少相应学科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折合60%和40%计入综合成绩。考试时间:8月8日上午8:00-10:00考专业课,10:30-11:30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地点:县职中东校区。

1、笔试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卷面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综合知识)、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等学科将参照高考试卷结构、难易度命题,计算机学科命题以专科教材为主,体育、音乐、美术、幼师、特教专业学科命题以中师教材为主;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折合70%计入笔试成绩。

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考试卷面100分。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折合30%计入笔试成绩。

招聘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分类报名、分开录取。

在我县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中,笔试总成绩加5分;本县教师子女及配偶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同时具备二项加分条件的,只享受其中一项。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实际招聘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育、音乐、美术、幼师、计算机5个专业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他专业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的内容依据学科教材内容确定,时间10分钟。专家面试组当场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核、体检

本次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 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笔试面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学历高的优先;如学历再相同,专业对口的优先。考核、体检后名额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分布的学科依次递补考核、体检人员。拟聘用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凡体检不合格 者,不予聘用。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1、考核对象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核时无学籍档案的,均取消考核资格。

2、凡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受到治安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考生,均视为考核不合格。

五、聘用管理

1、 聘用办法:经考核、体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录用合同,纳入人事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服务未满三年的资教生,录取后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仍按“三支一扶”政策执行,待服务期满后,纳入本县财政供养。

2、 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在教学岗位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资教生不再实行试用期),工资执行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必须具有教师资格,由用人单位对新聘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按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参加所在单位竞聘,对竞聘上岗人员的转正定 级、职称晋升等按有关规定办理。确因工作能力差,教学质量低劣,经考核不合格者(含无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服从组织安排,统一分配到上津、槐树、店子、关防、湖北口、景阳、夹河、羊尾、涧池、马鞍、六郎、三官等边远乡镇(场、区)任教。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分配单位报到或者报到后擅自离岗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4、凡被聘用者与教育局签订协议,五年内不得申请改行或调动(考研、参军入伍、国家招考公务员除外)。

六、组织实施

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因此必须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县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童胜禄同志为组长,副 县长周文生同志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为成员单位的郧西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整个招聘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除制卷、阅卷绝对保密 外,其它事项一律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公开,考试分数公开,聘用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第一考试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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