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2011年眉山市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时间:2019-10-08  来源:公选领导  阅读:

2011年眉山市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眉山市2011年统筹公开选拔
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眉山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四川省统筹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全市统筹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和范围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33名,面向职位所在区县或眉山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现任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眉山自主创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进行。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年龄4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人或本人任期内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受到区县委、政府以上表彰的现任村(社区)干部,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4.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须具有3周年以上工龄;
  现任村(社区)干部须任职3周年以上;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服务2周年以上;
  自主创业人员须自主创业3周年以上。
  5.身体健康。
  6.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不得报考。
  7.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的不予录用的情形。
  除以上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外,各职位相应要求的条件见附表。年龄、任职时间、党龄、工龄计算时间均截止2011年3月31日。
  三、公选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选实行“3+3”模式。第一个“3”即综合采用“公共知识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三种方法确定考察对象。第二个“3”即综合采用“履历评价”、“德才评价”、“实绩评价”三种方法评价考察对象。具体分七个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
  (1)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职位所在地区县委组织部。凡存在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票否决”的情况,一经举报反映并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现任村(社区)干部报名资格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初审后报职位所在地区县委组织部。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本人受到区县委、政府以上表彰的相关荣誉证书及文件资料。凡存在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票否决”的情况,一经举报反映并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名资格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初审后报职位所在地区县委组织部。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本人受到区县委、政府以上表彰或被区县以上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的相关荣誉证书及文件资料。凡存在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票否决”的情况,一经举报反映并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自主创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外出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务工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从事二、三产业的自主创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从事规模种植、养殖业的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开具的相关证明。自主创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均应如实申报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专业性强、要求特殊的职位不低于6:1。达不到开考比例规定的职位,予以取消。
  2.笔试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相应职位要求命制。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
  3.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实行“大评委制”,即每个评委组由7名考官、10名群众评委组成,群众评委由“两代表一委员”、一般群众代表构成。面试成绩按考官评分与群众评委评分各占6:4的比例计算。
  4.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
  由各区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有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
  由各区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具体实施,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2:1,通过“履历评价”、“德才评价”、“实绩评价”综合评价考察对象的岗位适应度。
  “履历评价”:通过对考察对象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任职情况以及有关工作表现、受奖惩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估其对拟任职务的适应程度。
  “德才评价”: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德才素质民主测评,注重对考察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情况。
  “实绩评价”:对考察对象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人选不合格者,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定人选重新组织考察。
  7.决定任用
  考察结束后,区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建议任用人选,提交区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拟任用的干部和推荐、提名的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对委任制干部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对选任制干部,任职1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
  四、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凡具备报名条件和资格的,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4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职位所在地的区县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报考者现场报名。
  (4)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和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填写报名登记表1式2份,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报考资格条件由职位所在地区县委组织部审查。
  2.笔试。报考者于5月 4日至5月6日到报名地区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5月8日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时间以报名地区县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五、公选纪律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和任职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眉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68050。
  各区县委组织部报名咨询电话:
  东坡区:028—38114775;
  仁寿县:028—36201339;
  彭山县:028—37620696;
  洪雅县:028—37403643;
  丹棱县:028—37297598;
  青神县:028—38816178。
  此次公选不收报名费,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附:1.眉山市2011年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2.眉山市2011年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眉山市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

四川眉山市|2011年眉山市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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