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党政网】甘肃定西2011年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时间:2019-10-27  来源:村官  阅读:

甘肃定西2011年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组电明字[2011]23号)精神,省上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我市考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2011年定西市计划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32人(优秀村干部16人,大学生“村官”16人)。其中:优秀村干部安定区3人,通渭县2人,陇西县2人,临洮县3人,渭源县2人,漳县2人,岷县2人,以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市为单位组织进行。
 
  具体职位、考试录用人数、职位要求详见《定西市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章》。
 
  二、考试录用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事业单位干部);
 
  2、2008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2008年5月31日之前任职);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197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06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1年5月11日-25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片,并填写《甘肃省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定西市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登记表》。
 
  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事、教育、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者上报市考录办进行资格复审,市考录办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参加考录的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州委、市州政府,市州直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情况,在报名时由县区委组织部审核,报市考录办确认并备案。报名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乡镇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本次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考录办具体组织、统一时间考试的方式进行。市上设1个考点,各县区不设置考场。笔试试卷一律用汉语作答。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加分项目:对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或集体在服务期内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市州委、市州政府,市州直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分别加7、5、3、1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的,可累计加分。获奖加分与笔试成绩之和上限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分别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统一组织面试,市上统一设置考场。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市考录办按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和面试成绩之和,分别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六、组织考察
 
  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
 
  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成绩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按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推荐、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定西党建网》、《定西日报》、定西电视台及县区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所在乡镇、行政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领导小组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按照相应程序确定录用人选。
 
  九、使用和管理
 
  市上对新录用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从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干部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要针对录用人员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录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原则上安排在本乡镇工作。如向县、区及以上机关流动,须录用后在乡镇、村工作满5年以上。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定西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电话:
 
  (0932)8213734
 
  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0932)12380
 
  定西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0932)8232000
 
  附:《定西市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章》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组电明字[2011]23号)精神,省上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我市考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2011年定西市计划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32人(优秀村干部16人,大学生“村官”16人)。其中:优秀村干部安定区3人,通渭县2人,陇西县2人,临洮县3人,渭源县2人,漳县2人,岷县2人,以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市为单位组织进行。
 
  具体职位、考试录用人数、职位要求详见《定西市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章》。
 
  二、考试录用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事业单位干部);
 
  2、2008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2008年5月31日之前任职);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197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06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1年5月11日-25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片,并填写《甘肃省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定西市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登记表》。
 
  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事、教育、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者上报市考录办进行资格复审,市考录办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参加考录的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州委、市州政府,市州直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情况,在报名时由县区委组织部审核,报市考录办确认并备案。报名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乡镇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本次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考录办具体组织、统一时间考试的方式进行。市上设1个考点,各县区不设置考场。笔试试卷一律用汉语作答。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加分项目:对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或集体在服务期内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市州委、市州政府,市州直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分别加7、5、3、1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的,可累计加分。获奖加分与笔试成绩之和上限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分别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统一组织面试,市上统一设置考场。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市考录办按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和面试成绩之和,分别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六、组织考察
 
  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
 
  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成绩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按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推荐、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定西党建网》、《定西日报》、定西电视台及县区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所在乡镇、行政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领导小组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按照相应程序确定录用人选。
 
  九、使用和管理
 
  市上对新录用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从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干部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要针对录用人员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录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原则上安排在本乡镇工作。如向县、区及以上机关流动,须录用后在乡镇、村工作满5年以上。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定西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电话:
 
  (0932)8213734
 
  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0932)12380
 
  定西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0932)8232000
 
  附:《定西市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章》

  定西市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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