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官网]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2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时间:2020-10-06  来源:事业单位  阅读: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2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适应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招聘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简介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是隶属天津市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学校在“人才强校、办学以教师为本”的办学理念指导下,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形成了面向城市领域、服务城市建设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规模和社会声誉日益扩大。学校现设有10个教学院、系,3个基础教学部和1个成人教育学院;设有39个本科专业,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拥有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学和环境科学工程等四个天津市重点一级学科和软土特性与工程环境、水质科学与技术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另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吹填造陆与滨海软土)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1个和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个;拥有甲级资质建筑设计研究院1个;设有与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合作成立的联合实验室(中心)3个。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35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6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70%以上,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授衔“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15人,并聘请了中国工程院王思敬院士、李猷嘉院士等院士专家学者为学院的特聘教授,构建了一支结构优化并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二、总体要求

#p#分页标题#e#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教师岗位:123名。

四、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具备国家或天津市“千人计划”、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入选条件者,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优秀人才。

2.教师岗位

45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授,年龄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2岁以下的博士;28岁以下、“211”学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个别学科)。业绩成就突出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招聘程序

1.#p#分页标题#e#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pnet.gov.cn和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网站http://www.tjuci.edu.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1)应聘者按要求填写《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rczp@tjuci.edu.cn邮箱,提供的个人基本材料如下:

①本人简历(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从大学开始连续填写)。

②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2)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①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证明等。

②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p#分页标题#e#③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代表性论著、研究成果、重要获奖情况等。

了解更加详细的情况,请登陆http://rsc.tjuci.edu.cn/Html/Main.asp查看招聘信息。

3.报名时间:

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全年招聘

    4.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

5.考试和考核

(1)高层次人才、教授、副教授及博士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试讲、面试、岗位实习等环节,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硕士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岗位实习等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①笔试。

Ⅰ#p#分页标题#e#.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外语水平等。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Ⅱ.笔试时间:人事处电话通知或登陆网站:http://rsc.tjuci.edu.cn/Html/Main.asp查询。

Ⅲ.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以下及材料:

A、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B、本人纸质简历; C、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 D、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考试等级及获奖、学生干部等方面的证书原件、复印件;E、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②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Ⅰ.面试人员名单:依笔试成绩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

Ⅱ.面试时间:人事处通过电话通知或登陆网站:http://rsc.tjuci.edu.cn/Html/Main.asp查询。

6.体检与考察

(#p#分页标题#e#1)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依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

①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列入确定考察人选。

②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通过顶岗工作进行岗位实践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③考察时间。学校与被考察人员签订5~10个工作日的临时性工作合同,为被考察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报酬。

④考察期间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由学校研究决定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网站网址:http://rsc.tjuci.edu.cn/Html/Main.asp。

(2)聘用。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核后,与其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需调转人事关系的,办理调动手续。

(3)待遇。高层次人才,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政策与规定以及聘用合同约定的相应待遇执行;招聘的教师岗位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含试用期半年)的聘用合同,除享受事业单位职工规定的待遇外,其它待遇按学校的规定或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p#分页标题#e#

1、通信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300384。

2、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czp@tjuci.edu.cn。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2-23085026;高老师,电话022-23085027。

3、举报与投诉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22-23085022。

 

 

附件1:

1.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2年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 (表一)

2.#p#分页标题#e#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2年人才引进计划(表二)

附件2:

1.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2.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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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kwkids.com/gongwuyuan/65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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