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十年|2010年津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时间:2018-06-06  来源:事业单位  阅读:

2010年津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人事部第六号令和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的精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津南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工作。本次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4年6月20日至1992年6月20日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放宽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社会人员须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口(天津市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天津市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津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6月21日—27日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津南政务网(http://www.tjjn.gov.cn)、津南人事网(http://rs.tjjn.gov.cn)、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 和津南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镇政府门前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所需条件及人数见附表。

  招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对于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

  1.本人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毕业生,需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成人类高校毕业生和已毕业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要求师范类的职位,需携带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持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6.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以上各种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为200分,笔试合格线为100分;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和卫生系统(咸水沽医院会计、科员职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职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200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聘任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正常流动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政策,对在津南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津南区2010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3日。

  上午: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3::30~16:00 申论

  上午:9:00-11:00 报考教师岗位、卫生系统各职位专业知识考试

  笔试成绩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津南人事网、津南人才在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五)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职位招考人数和笔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考职位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职位笔试合格者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报考教师职位除外)的方式进行(报考护理职位的考生还需要进行技能考试,按照结构化面谈与技能考核5:5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

  报考教师职位的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抽题试讲一节课,由专家组的考官根据讲课情况给出分数;二是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结束后按照专家组成绩、综合素质考察组成绩各占50%合成面试成绩(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时,在讲课、综合素质考察的基础上,增加技能考试环节,按照专家组成绩、综合素质考察组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4:4:2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总成绩、讲课成绩、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p#分页标题#e#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津南人事网、津南人才在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的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材料。

  (八)公示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津南区事业单位、终身不得报考津南区事业单位等处理。

  (九)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津南区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和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考录科。

  三、递补

  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首次录用后,如果有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可以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空缺职位要求,在本职位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监督检查

  招考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区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88913249 28390827 28392133

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十年|2010年津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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