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教育局电话多少_2010年山东省邹城市教育局教师考选简章

时间:2018-12-20  来源:教师资格  阅读:

2010年山东省邹城市教育局教师考选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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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等问题,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制订2010年教师考选简章。

一、考选岗位

考选岗位共180个,其中:高中(职业学校)12个:语文2个,历史1个,地理3个,生物3个,美术1个,音乐2个;初中26个:语文3个,数学1个,英语7个,物理1个,地理2个,生物1个,美术4个,音乐5个,体育2个;小学142个:语文26个,数学29个,英语20个,美术15个,音乐16个,体育10个,信息技术11个,幼儿教育15个。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招收邹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具有邹城市常住户口且父亲、母亲、配偶至少一方为邹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街道)农民(居民);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0日后出生)。

三、组织报名

考选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

报名要求: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婚入考生还需出具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每人缴纳考务费80元。支援西部、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省优秀毕业生、特困考生、独生子女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要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根据中央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年期)、“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加分考生进行公示。

为减轻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邹城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考生填写《教师考选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报考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报名时均报到具体学科。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报考初中以上教师岗位的,必须是本科以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除生源紧缺专业外,原则上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经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核减岗位数,依据情况将岗位数调整到其他学科。

四、考选内容和方法

考选采取书面考试的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两项成绩累加后计入书面考试成绩,共200分。

考试时间为8月21日上午,公共知识:8:30—9:30;专业知识:10:00—11:30。

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理论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具体分值比例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别约为40%,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理论知识约为15%,教育法律法规约为5%。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按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分别命题。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知识(包括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等)和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具体分值比例为: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知识约为70%,教学能力测试内容约为30%。

五、体检

按照专业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省优秀毕业生、特困考生、独生子女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组织实施,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通知》(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有关标准等额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考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专业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聘期内不准调动。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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