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根据司法部和省厅的有关通知要求,从2011年4月7日起开始发放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审批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现就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
(一)证书集中发放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至4月22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提交的毕业证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三)根据司法部规定,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二、证书管理
证书持有人需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并下载用A4纸打印,提交一式2份。(也可持U盘到司法局打印)
三、几点要求
(一)根据要求和规定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
(二)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内容必须真实。
(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通知时间领取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2018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_烟台市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http://m.kwkids.com/zhiyezigelei/33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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