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0年物业管理师合格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力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均为100
均为60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管理实务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011年4月22日前 报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广东美的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2010年物业管理师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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