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卷三_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9)

时间:2019-10-10  来源:司法考试  阅读:

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9)

考点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总结:

1相关市场是争议( 案件 )的地域范围,不应当理解为(中国 );

2既要求整体规模,有要求个体实力。

法律责任: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011年司法考试卷三_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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