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1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江西2011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的通知

时间:2020-03-20  来源:造价工程师  阅读:

江西2011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的通知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文件

赣建价发[2011]28号

关于举办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并已颁发执行,为使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计价管理办法,同时按照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必须完成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合格后,方予发放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为此,我局决定于2011年9月份在南昌市举行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全省2011年度办理并获准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具体名单见附表一)

  2、全省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未参加继续教育或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后,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2010年)宣贯(请自备“计价规范”)。

  三、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2011年9月9日至12日,9月8日报到;

  2、地点:南昌市南莲路91号金阳酒店,乘1路电车到包家花园站下,往南走200米即到,或乘15、203、221路公交车到南莲路站下车。

  3、费用:

  (1)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人600元(含培训费150元、考试费60元、注册费、执业专用印章费、场租费和餐费);

  (2)已取得资格证书的造价员每人400元(含培训费150元、考试费60元和场租费、餐费);

  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要求

  1、请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

  2、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请携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参加学习;

  3、造价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参加学习;

  4、按建设部规定,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须经初始教育考试合格方予发放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5、为加强对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监管,防止代签、代盖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我局将建立全省造价工程师签名笔迹档案查询系统,因此,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务必按本通知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在报名时留下签名笔迹,以备存档;

  6、按《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凡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三年必须完成3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申请办理验证手续,凡未按规定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验证不合格,资格证书失效。故此次学习的内容同时作为我省造价员继续教育的内容,造价员完成宣贯技术交底并考试合格人员,方予发放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五、本次继续教育金阳酒店为协办单位。

  六、联系方法: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电话:0791-88319060

  金阳酒店联系人:周经理

  电 话:0791-87080999、87080100、87080111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江西2011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江西2011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的通知

http://m.kwkids.com/jianzhulei/5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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