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省特岗教师招聘复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安徽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0〕66号
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皖教师〔2010〕8号﹚,现就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工作由设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于7月13日前完成。各设岗县(区)要于7月10日前在县(区)教育网上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二、资格复审方式
拟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申报的设岗县(区)资格复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设岗县(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审。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样式由各设岗县〈区〉教育局自行制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区)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确定。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201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原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从教学校出具的从教经历证明、《201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原件。其中,关于教师资格证书问题,若已申请并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发放的,可由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岗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对于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要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
2.报考人员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结束后如需递补拟参加面试人员,各设岗县(区)务必于7月13日18:00前将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分学段分学科人数传真至省教育厅师资处。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于7月14日18:00前结束。
4.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后,于7月15日上午10:00将《安徽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花名册》(见附件)的纸质和电子文稿一并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7月15日通过安徽教育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正式名单。
联系电话(传真):省教育厅师资处 0551-2822080
电子邮箱:sfc@ahedu.gov.cn
附件:安徽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设岗县(区)教育局名称(盖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学历 所学专业 专业类别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编号 申报类别 申报学科 设岗县 联系电话
别
备注:1.上表中“专业类别”栏填写“师范类”或“非师范类”,“申报类别”栏填写“初中”或“小学”。
2. 此表电子表格以EXCEL形式报送。
二0一0年七月九日
[2010年安徽省特岗教师招聘复审工作总结]2010年安徽省特岗教师招聘复审工作的通知
http://m.kwkids.com/zhiyezigelei/11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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