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需要背法条吗_201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笔记1

时间:2019-11-03  来源:司法考试  阅读:

201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笔记1

第一章 法的本体

第一节 法的定义

一、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

1. 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具有三个特点:

(1)用说理的方法而非简单的暴力解决问题。

(2)必须根据法律来说理及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 外语学习网

(3)必须在程序的范围内,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

这其中,根据法律说理是核心。对于法律职业者来说,是否能够忠于法律,就是他最大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问题。

2. 法律人忠于法律的前提是法律必须具有一种明确清晰的概念及其对象。

(1)法律必须发展为独立的规范体系和制度形式,才可能成为法律职业者行为的准则。

(2)法律职业者又必须提高自己的知识能力和法律思想水平,从而准确地把握法律。

司法考试需要背法条吗_201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笔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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