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司法辅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3)

时间:2019-11-12  来源:司法考试  阅读:

司法辅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3)

五、掠夺定价
(1)构成条件:①以挤垮竞争对手为目的;②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2)危害性:①损害了弱小竞争者的利益;②导致恶性竞争,造成资源浪费;③损害消费者利益。

(3)例外情形,下列行为不构成掠夺定价:

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六、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表现形式: 中华考试网

①欺骗性有奖销售;

②巨奖销售;

③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2)危害性:

①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②破坏公认的商业道德错误引导社会资金流向。
 

[司法拍卖]司法辅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3)

http://m.kwkids.com/zhiyezigelei/41283.html

推荐访问: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
本类排行 本类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