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教网】2011年玉林市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时间:2019-11-10  来源:事业单位  阅读:

2011年玉林市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为了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办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玉政办发〔2008〕18号)以及《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核准,2011年玉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0名,其中,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9名;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50名;招聘医务人员3名;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岗位资格条件、人数及招考范围详见《2011年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报考面向玉州区教育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需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一是玉州区教育局备案的代课人员;二是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户籍是在玉州区的,不含划出给玉东新区的社区、村。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除面向玉州区教育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之外)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自行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 致。两天后在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2011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15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定向委培生和在职人员须取得原委培单位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网 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报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1年6月15日—6月22日
2、网上审查
由玉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15日—6月24日
3、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网上下载《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聘用协议书并经组织部审核签章的证明),到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送审加分材料时间: 2011年6月20日—6月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4、现场报名(面向玉州区教育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
凡符合条件的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玉州区教育局出具的证明(由现场教育局人员开具)、加分有效证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进行照顾加分现场审核。地点设在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现场报名、审查时间:
2011年6月15日—6月17日、6月20日—6月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5、报名考试费:现场缴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凭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缴交报名考试费。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计110元。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报考者,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7日前到玉州区人社局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交缴报名考试费时间:
2011年6月15日—6月17日、6月20日—6月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交缴报名考试费地点: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6、准考证的取得方法及时间
已交考试费的报名者(除面向玉州区教育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外),自行从玉林人事人才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8日—7月16日
面向玉州区教育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的到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秘股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11日-7月13日。
考试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其中,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不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共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科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职业工作所应具有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00 《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不含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于2011年8月中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等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
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的考试成绩在玉州区人社局一楼公布栏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面试人选,按用人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核:进 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玉林市简章》和本公告的规定,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全部报名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报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 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工作由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总成绩或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除面向玉州区教育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外
笔试总成绩或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的,职称高者优先;学历、职称相同的,毕业时间前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依次按毕业院校所属的一本、二本、三本、非普通教育类别进行取舍。
2、面向玉州区教育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
笔试总成绩+照顾加分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的,职称高者优先;学历、职称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学历、职称、教龄相同的,所获荣誉加分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领取有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户者优先。
四、照顾加分
(一)除面向玉州区教育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外,有下列情况的加5分:
1、1999年至2007年,经本市的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文件规定,选聘到村级组织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服务满两年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2009年8月到玉林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面向玉州区教育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加分:2分
思想政治素质加分由原任教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加分或不给分:
①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者不给分。
②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给1分。
③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或领取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女户证明的给1.5分。
④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2分;或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同时获得“见义勇为”奖励者给2分。
以上各条件均由代课教师原任教学校出具证 明材料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的证件(含计生局的计生证明),供公招领导小组审定给分。
2、教育教学水平加分
(1)荣誉分
①综合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含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两基”先进工作者给予加分:获得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5分。
②单项荣誉分:对 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均给予加分。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体卫艺先进工作者、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讲课比赛获奖者:县级表彰或获奖的每 次加0.3分;市级表彰或获奖的加每次0.6分,自治区级以上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9分。
以上各级获奖荣誉分,同一个年度同类奖项,只计算级别或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的,可累计(每年一次)。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加分(党校系列的学历除外):大专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同时获得学士学位者多加0.5分。
(3)专业技术职务加分:获得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的加5分,获得助理级职称(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的加3分。
注:获奖证书必须是在原代课期间内取得,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截止到报名之日。
3、教龄加分:
工作满一年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每增加满一年递增1.5分,具体分值如下:
1年→1分 11年→16.0分 21年→31.0分
2年→2.5分 12年→17.5分 22年→32.5分
3年→4.0分 13年→19.0分 23年→34.0分
4年→5.5分 14年→20.5分 24年→35.5分
5年→7.0分 15年→22.0分 25年→37.0分
6年→8.5分 16年→23.5分 26年→38.5分
7年→10.0分 17年→25.0分 27年→40.0分
8年→11.5分 18年→26.5分 28年→41.5分
9年→13.0分 19年→28.0分 29年→43.0分
10年→14.5分 20年→29.5分 30年→44.5分 ……
以上加分项目材料,迟交或漏交的,超过报名期不予更改。
代课人员加分情况于2011年6月25日在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布栏公布7天,对加分有异议的请于2011年7月2日前向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书面提出,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人员共同核实。逾期不提出的,不再给予办理。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教师岗位的参照《广西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六、公示
按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教师选岗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审批、聘用及有关待遇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审批表》报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中,教师岗位的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其中,原身份为代课人员的签订5年服务合同)。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一律办理入编手续,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自收自支拨款的单位由单位发放工资。
九、监督
  此次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此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775-2825412
监督电话:0775-2088875
附件:
《2011年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击下载)


玉林市玉州区事业单位开公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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