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领导班子]2012年湖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0-09-26  来源:事业单位  阅读:

2012年湖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厅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湘卫人发〔2011〕2号)结合厅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在卫生厅党组的领导下,卫生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4、具有所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所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应聘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核→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t.gov.cn)、湖南省卫生厅网站(www.hunanwst.gov.cn)、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站(www.hnyyws.com)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3日——2012年3月25日17时止(2012年3月18日为2012年春季湖南省医药卫生行业大型人才交流会现场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人才交流会现场和到各招聘单位报名的方式。
  人才交流会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与学位证(应届毕业应聘的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推荐材料)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18日到“2012年春季湖南省医药卫生行业大型人才交流会”现场报名(地址:湖南人才市场人才交流大厅二层,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
  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以上资料于3月23-3月25日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招聘单位的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厅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原则上缩减招聘岗位职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特殊岗位急需引进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报请省卫生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p#分页标题#e#
  2、考试方式:应聘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药、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全科岗位的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考核和考察的方式。应聘其余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试教)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40%,面试(技能考核、试教)占60%。
  (1)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应聘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系列多选题、是非判断题。每个专业120道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暂定2012年4月7-8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笔试结束后,分专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聘单位的某一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时,可从应聘其他单位达到合格分数线并服从调剂的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采取统一调剂。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分单位组织实施,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考核和试教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厅直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医疗、护理岗位的还需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它事项
  (一)各阶段结果公布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分别由组织者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公开招聘纪律
  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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