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2015|江苏省淮安市2010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时间:2017-07-25  来源:人力资源  阅读:

江苏省淮安市2010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10〕15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11日和12日进行。考试地点设在淮安市区。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10个专业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注意:1. 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四、关于专业类别
     2010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相关部门在报名宣传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号。
    六、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淮安市报名时间: 2010年5月12日至2010年5月27日,报名网址:www.harsks.com。
(二)凡新报考或报考相应专业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并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休息日不受理)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安路151号,富丽花园小区东门对面)服务大厅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李生弓,电话:83342209、83671403。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式样见附件4);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符合免试条件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p#分页标题#e#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考生报名时,应诚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有填写错误,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一份《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以便及时报省考试中心进行修改。信息更改受理时间:2010年5月20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准考证由考生直接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9月10日。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考后10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4号窗口领取。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培训事宜,请考生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查询,网址:www.jschr.gov.cn。
    附件:     
1.专业对照表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业务工作证明样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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