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施工管理—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时间:2017-09-27  来源:项目管理师考试  阅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 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 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 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 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 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 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 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 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 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 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1、 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 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 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 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 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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