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2015|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0-10-07  来源:事业单位  阅读:

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始建于1949年9月,河北省引黄沧州管理处成立于1993年4月,两个牌子,一套人马,是河北省水利厅派出的河系管理机构,驻沧州市,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南运河、子牙新河、黑龙港流域等主要行洪河道的工程管理、防汛;负责河北省引黄入冀、引黄济津河北段总干渠的工程维修和输水调度与管理;负责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青静黄排水渠入海河口的拖淤工作,现有冀水工101、102、106、108四条拖淤船,直接管理海口、北排、穿运、北陈屯、捷地、安陵、王希鲁等七个大中型闸涵枢纽工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我处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3日8:30时至4月19日17:00时。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7日9时00分--11时00分(120分钟)。笔试地点:沧州市新华西路10号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选 于5月9日在河北水利网站(http:www.hebwater.gov.cn )发布,并在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张贴。
  4.资格复审。复审方式为现场对报考我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为5月4日9:00时--16:00时,地点为沧州市新华西路10号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资格条件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过证件审核者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全部列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于2012年5月11日上午9∶00时在沧州市新华西路10号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进行面试。#p#分页标题#e#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张贴和河北水利网站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并于5月14日在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张贴和河北水利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我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政工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e.lss.gov.cn)、水利厅网站(http://www.hebwater.gov.cn) 、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e.lss.gov.cn)、水利厅网站(http://www.hebwater.gov.cn)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7-5509021(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政工科)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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